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5年第1号

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2025年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立足本地实际,聚焦“不涉及安全和生命健康”的经营主体,建立“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制度,全力营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经严格审核,同时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现正式公布74家“无事不扰”企业清单(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除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外,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对名单内经营主体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切实为企业发展减轻迎检负担。

在此,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全市各经营主体牢固树立自律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科学制定检查内容,合理把控检查频次,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特此公告。